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经申请人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区有7户家庭因主动申请放弃等原因取消保障资格。经我局审核,初审同意取消张鹏等7人家庭社会租赁住房的保障资格。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鼓楼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591—87564260。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信来访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二层(邮政编码:350000)。
附件:需取消保障资格的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情况(鼓楼)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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