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经申请人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区有7户家庭因存在不动产登记、主动申请放弃等原因取消保障资格。经我局审核,初审同意取消林逸华等7人家庭社会租赁住房的保障资格。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7日(五个工作日),公示电话:0591-87564260;来访地址: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二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正常工作日8:30-12:00 3:00-6:00。联系人:王女士。
附件:需取消保障资格的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情况(鼓楼)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