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经申请人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区有10户家庭因结婚、新生子女原因变更保障标准,2户家庭申请将保障形式由实物配租变更为租赁补贴。经我局审核,郑丽棠等12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无房屋交易记录,且申请人当前仍符合条件。初审同意变更郑丽棠等12人的住房保障标准信息。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鼓楼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591—87564260。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信来访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二层(邮政编码:350000)。
附件:需变更保障资格的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情况(鼓楼)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