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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C/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变更保障标准的公示(卢熙等7人)

时间:2024-05-13 16:52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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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经申请人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区有6户家庭因结婚、新生子女原因变更保障标准,有1户家庭申请实物配租转租赁补贴。经我局审核,卢熙等7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无房屋交易记录,且申请人当前仍在榕工作。初审同意变更卢熙等7人的住房保障标准信息。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鼓楼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591—87564260。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信来访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二层(邮政编码:350000)。 

  附件:需变更保障资格的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情况(鼓楼)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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