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2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2〕517 号文件批准,现将该批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该批次(地块名称:福州市工业北路延伸线工程南段(工业路-梅峰路段),业主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征收鼓楼区洪山镇梅峰股份经济合作社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0.0314公顷,西郊股份经济合作社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60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1923公顷。上述地块由鼓楼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地批后实施具体工作。
二、鼓楼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建国土部门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办理“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款及相关税费收缴和发放、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三、鼓楼区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建设。
四、鼓楼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进行备案。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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