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市鼓楼区建设中心拟公开选取1家造价评审服务单位,请符合条件、具备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选取1家造价评审服务单位对我中心202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需由第三方评审单位评审的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结算评审,服务期内累计项目评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和工作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项目所述造价评审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2. 投标人承诺已在福州设置常驻办公地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真实有效,承诺中标后在鼓楼辖区范围设立办事处;
3. 近三年内有被列为福建省各级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助审机构,并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如所参与助审项目的结算评审报告,且报告中体现投标人为助审单位等);
(二)工作要求
1. 中标后1日内确定项目负责人;
2. 清单控制价评审、结算评审需于下达任务后15日内完成初稿评审意见(若送审材料缺失,可在5日内补件,补件时间不计入15日评审时限中);
3. 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商务条件
1.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助审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
3. 报名地点:鼓楼区津泰路98号3号楼7层建设局706室;
4.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
5. 开标地点:鼓楼区津泰路98号3号楼7楼会议室,届时鼓楼区建设中心将组织现场开标。
四、选定中选人方式:
1. 我中心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 、伪造相关证书文件等行为的 ,一经查实 ,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我中心将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
2.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现场进行随机抽球的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五、服务费支付方式
各项目付款金额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闽价〔2002〕房457号)计算出的咨询费进行计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超出1000元的按8折计取。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91-87534945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3号楼706室
邮编:350001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