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我区拟按照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榕环保规〔2023〕3号)要求,出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鼓楼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第2批)〉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等形式,对《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鼓楼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第2批)〉的通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邮箱:1925649350@qq.com
2.寄发信函: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06号鼓楼区市场监管局,邮编350001。信函封面请注明“《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鼓楼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第2批)〉的通知》意见”,信函内容请附建议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鼓楼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第2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鼓楼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第2批,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