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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福建省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

时间:2023-05-18 17:29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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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60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帮助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规定》的要求,为企业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供工作指引,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福建省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现就《手册》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印发《手册》的背景和目的

《规定》于2022年9月22日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全省食品经营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业态不尽相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高低差异较大,企业对于主体责任的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机制、履职保障措施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够了解的地方,普遍希望能够将主体责任落实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便于企业理解和落实《规定》要求,为此,我们编制了《手册》。

《手册》帮助食品经营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和主要负责人管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记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实现企业既能落实风险防控共性要求,又能结合实际细化个性措施,确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的目标。

二、制定《手册》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手册》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三个强化”总体要求,即强化责任意识,企业应依法依规依标准系统谋划食品安全工作,统筹安排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人员配备,企业应按照《规定》要求,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强化保障激励,企业应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完善奖惩机制,以奖惩激发倒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二是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资质条件和职责,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知责于心、明责于行、担责于肩、尽责于常,督促“关键少数”依法履职,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规范了企业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责任人员、实施频次、实施方法及工作内容等,日管控由食品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计划,每日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周排查在总结日管控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的基础上,确定周排查重点,食品安全总监于每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程序进行排查,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月调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主要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关于最近一个月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下月重点工作等,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审签确认后,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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