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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的关系

时间:2023-06-15 08:45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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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放管服为重点,依据权力传导的不同路径特点,大致可划分为取消、转移、下放三类。 “简”≠“减”,取消审批事项,就是为了 “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准入限制。简政放权表面上是在做审批事项的“减法”,实质上是在做体制重构、规则重建的“加法”。

放权”则是为了“把装在中央政府身上的手放回到地方政府身上”,优化各类审批的烦琐流程,要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确保审批事项后的权力传导顺畅有序。

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要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行业准入壁垒、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不断优化政府服务模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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