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75号)、《关于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榕民〔2016〕220号)和《福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民〔2023〕32号)文件精神,我区对辖区5家养老机构和2家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家园)的省、市两级专项补助、责任保险保费补助,申请项目进行核查,符合标准,审核通过。现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汇总表
2.2024年度民办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资金汇总表
3.2024年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