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
根据鼓楼区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决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与标准
发放对象为鼓楼户籍且居住在鼓楼的老人,具体分为三类:
一类是:8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定额发放30元;
二类是:60周岁及以上的重点优抚、重度残疾、省级以上劳模(含),这三种对象每人每月定额发放200元;
三类是:个人月收入1800元(含)及以下且60周岁以上的市级以上劳模、重点优抚、重度残疾、低保、孤寡、独居、空巢、与重残子女同住老人(以户口簿人均月收入计算),根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券申请评估表》(以下简称“评估表”)进行评估计算,每人每月发放200-400元。
鉴于服务券是整拾元面额,因此评估第三类对象时个位数采取四舍五入计算。老人若同属以上两种或三种类型的,则就高其中一种标准享受服务券补贴。
二、申请材料
服务券按照自愿申请为原则,老人或亲属到其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填写《鼓楼区政府购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评估表》(以下简称《申请评估表》),并提交其它材料,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字,社区当场核实并退还原件。各类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类对象:《申请评估表》、老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街镇和社区分别保管一份;
二类对象:除一类对象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劳模、重点优抚、重度残疾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街镇和社区分别保管一份;
三类对象:除二类对象应提供的材料外,三类对象还需提供申请时前三个月的退休金对账单或社保公司无收入证明等可证明现有收入情况的相关材料,低保对象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街镇和社区分别保管一份。
三、审批流程
为简化服务券审批发放流程,一类二类三类老人在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审核后报街镇审批。街镇社区的经办及负责人均应在各种审批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街(镇)为居家养老服务券申领的最终审批责任单位。街镇只需将服务券申请报告和老年人花名册报送区民政局居家养老办领取服务券。
(一)服务券的制作。区民政局负责服务券制作。服务券每年印制一次,上一年券与下一年券的颜色和图案各不相同,面值分别为100元、50元、10元和5元,服务券使用期限为12个月,过期作废。
(二)服务券的发放。
1、一类服务对象(80周岁及以上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每年发放一次。
2、二类、三类服务对象每年发放两次。
新增的一类、二类、三类人员当月申请次月发放。每次发
放之前要对发放对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区民政局、街镇、社区领、发券时,领导、经办一定要在领取和发放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做到手续完备,留档备查。
四、服务券使用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券的使用范围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限价 |
|
上门服务 |
上门理发 |
按规范进行理发,并处理好地面卫生。 |
15元/次 |
|
家政服务 |
上门为老人打扫卫生、擦玻璃、修剪脚指甲、洗衣、晾晒衣物、洗菜、整理阳台卫生等服务,每项可以单独计算时间或多项合并计算时间。 |
30元/小时 |
||
上门助浴 |
配带专业助浴工具,协助老人洗头洗澡。 |
半自理:70元/次;全护理:140元/次 |
||
康复训练 |
专业人员上门借助保健理疗器械为老人进行按摩及康复理疗等服务或进行康复训练 |
50元/小时 |
||
护士上门 |
配药、血糖血压检测等常规基础医疗服务。 |
70元/次 |
||
陪医就诊 |
陪伴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 |
30元/小时 |
||
上门送餐 |
将做好的饭菜送到老人住所。 |
5元/次 |
||
陪伴外出 |
上门陪同老人聊天,为老人代购、代办证件、代缴水电煤气、陪外出散步等服务,每项可单独计算或多项合并计算时间。 |
30元/小时 |
||
空调清洗 |
上门空调清洗服务 |
60元/台/次 |
||
家电维修、开锁疏通管道 |
上门提供维修家电、开锁、上下水管道、马桶等服务 |
30元/次(上门费用,材料另付) |
||
机构类养老服务 |
中标人在鼓楼区承接运营的社会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 |
提供老年人生活照料养老服务 |
服务券可抵扣床位费 |
(二)服务券的使用要求
服务券用于上门服务,不能用于购物、食品,不能兑换现金,不能转让他人使用。若服务工单超出老人发放标准的,超出部分则由老人自行买单。
以上服务项目由政府招投标的中标人提供,服务价格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1、社区街道应做好服务券宣传工作,利用街道政务网、辖区宣传栏等平台扩大宣传面,将宣传材料贴到每个小区,甚至每栋楼,同时利用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开展宣传。
2、街道社区的民政经办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责任心要强,人员如有变动,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
3、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券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街道社区应妥善保管各类材料,上报的材料必须自行留底。每季度一次入户老人家中,了解服务情况,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区民政局。对承接区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实施有效监督。
本通知自发行之日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鼓民﹝2018﹞79号)废止。
附件:鼓楼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券申请评估表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12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券申请评估表 |
|||||||
街(镇) 社区 填表日期 评估编号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 |
|
一寸照片 |
|||||
居住地址 |
|
||||||
户籍所在地 |
|
||||||
老人类别 |
A.收入:人均>1800元□ 人均≦1800□ B.身份类型:孤寡□ 独居□ 空巢□ 与残疾子女同住□ 低保□ 重点优抚□ 重度残疾□ 市级以上劳模□ |
||||||
预申请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
助洁□ 助浴□ 助行□ 助急□ 助医□ 助餐□ |
||||||
自理能力评估(140分/元) |
|||||||
评估事项/程度等级 |
轻度依赖 |
中度依赖 |
重度依赖 |
社区评分(元) |
街镇评分(元) |
||
(1)手、手臂等上肢(25分) |
能控制上肢,独立生活。 (0分) |
能完成个人基础生活动作,但无法完成清洁等复杂动作,需短期协助。(10分) |
能完成吃饭、穿衣等简单生活动作,但无法长期独立,需要定期协助。(15分) |
完全无法自主控制,需人长期代理。(25分) |
|
|
|
(2)脚、大小腿等下肢(25分) |
能控制下肢,独立生活。 (0分) |
能完成个人基础生活动作,但无法完成复杂动作,需短期协助。 (10分) |
能完成移动等简单生活动作,但无法长期独立,需要协助。(15分) |
完全无法自主控制,需人长期代理。(25分) |
|
|
|
(3)躯干弯曲程度 (25分) |
脊背正常,无受损,能保持挺立等。(0分) |
脊背无较大损伤,能保持正常挺立,无需借助助力工具,但无法长时间站立,无法拎重物。(10分) |
脊背弯曲明显,需要拐杖助力工具,无法长时间站立。(15分) |
脊背严重受损,无法直立,只能卧床。(25分) |
|
|
|
(4)意识水平(20分) |
能与他人进行正常对话,正常沟通。(0分) |
清晰识别外界,能与人进行正常沟通对话,但无法进行长时间交流。(5分) |
模糊识别外界,能与人进行短时间交流,但大部分时间无法保持清醒。(10分) |
无法识别外界,无法与人进行交流,长时间无法清醒。(20分) |
|
|
|
(5)视力(25分) |
近视情况,若平日带老花镜或近视镜,应在佩戴眼镜的情况下评估。(0分) |
视力有限,看不清报纸大标题,但能辨认物体。(5分) |
辨认物体有困难,眼睛能随物体移动,只能看到光、颜色和形状。(10分) |
没有视力,眼睛不能跟随物体移动。(25分) |
|
|
|
(6)听力(20分) |
听力情况,若平时佩戴助听器,应在佩戴助听器的情况下评估。(0分) |
正常交流有些困难,需在安静的环境或大声说话才能听到。(10分) |
讲话者大声说话或说话很慢,才能部分听见。(15分) |
完全听不见。(20分) |
|
|
|
经济评估:家庭人均月收入1800元及以下(40分/元) |
|||||||
(7)每月收入(元) |
≦1300(10分) |
≦800(20分) |
≦570 (30分) |
<570(40分) |
|
|
|
年龄评估(10分/元) |
|||||||
(8)年龄(周岁为准) |
60-69(2分) |
70-79(5分) |
80-89(8分) |
90以上(10分) |
|
|
|
特殊类型(10分/元) |
|||||||
(9)身份类型 |
市级以上劳模、重点优抚、烈士父母(3分) |
与残子女同住、重度残疾、空巢(6分) |
孤寡、独居老人(10分) |
|
|
||
小计 |
|
|
|||||
基础分 |
200 |
200 |
|||||
合计(四舍五入制) |
|
|
|||||
社区建议: |
|||||||
经办人: 社区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街(镇)建议: |
|||||||
经办人: 科长签名: 街(镇)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