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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 鼓文综罚字〔2024〕003号

时间:2024-03-13 09:38 来源:鼓楼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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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鼓)文综罚字〔2024〕003号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福州市鼓楼区庆麟杨书店(杨量辉)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4-2号店面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5册,并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整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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