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生春:
申请人许瑞平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为你办理的福州世代皇潮贸易有限公司印章备案登记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受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
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多次拨打你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听取意见通知书》(鼓政行复〔2024〕31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听取意见通知书》(鼓政行复〔2024〕316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