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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时间:2024-11-19 10:30 来源:鼓楼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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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荣健:

你因不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省林业局宿舍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告知书(鼓房征〔2024〕30号)等事宜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0月6日收到申请材料。

经审查,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且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你提交的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1日向你送达了《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鼓政行复〔2024〕226号),要求你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并告知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你放弃该行政复议申请。你于2024年10月12日签收该补正书。截至2024年10月25日十日补正期限届满,本机关尚未收到你的补正材料。后本机关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EMS邮寄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复议告知书》(鼓政行复〔2024〕226号),根据物流信息显示“因收件人拒收”导致快递派送异常被退回。现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告知书》(鼓政行复〔2024〕22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告知书鼓政行复〔2024〕226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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