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党校、区委老干部局、区法院、区城管局、区教育局:
为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督查性调研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请有关单位对照《福州市鼓楼区本级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见附件1)通知主管的收费单位对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收费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总结今年以来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展、梳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填写《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附件3,统计数据截止至2023年9月)。上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由各主管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交送区发展改革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glwj2017@163.com。
二、各收费单位在2023年度收费行为自查过程中,如有涉及民营企业收费的项目,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依据。
三、我局后期将根据各收费单位报送的自查情况,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抽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书面自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工作进展(相关数据截止至2023年9月);
(二)特色经验做法(如无,可缺省此项);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整改情况。
附件:1.福州市鼓楼区本级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名单
2.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3.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陈炜、王熙翔,联系电话:8732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