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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18-01-26 16:10 来源:鼓楼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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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全面加强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印发〈鼓楼区落实创市验收,建设信用福州,提升城市软实力任务清单〉以及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鼓发改信用[2017]1号)和《关于<2017年度鼓楼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鼓发改信用[2017]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区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以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推进“四信”建设为内容,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为核心,以专项工程和创新示范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企业深化改革要求等方面做出示范。

    二、工作原则

    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平台支撑、强化应用,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制度引导、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积极融入“信用福州”建设。

    (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进行总体规划设计,近期与长远相结合,局部与整体相衔接,统筹安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制定针对性政策,有序建设、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二)利用平台,强化应用。按照区里的部署,积极参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各类统计数据信息,提高统计信息质量,积极推广统计数据社会化应用,形成行之有效的社会信用制度。依托“信用福州”门户网站,推进统计数据等公共信息的发布、查询和监管工作,实现统计信用信息的综合应用。

    (三)突出重点,规范发展。在统计工作中做到真实可信。把统计数据信息作为我局参与“信用福州”建设的主要内容,规范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发布,推进统计数据信息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的应用。建立信用激励机制,营造诚信、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主要内容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确保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统筹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成立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监督检查各科室信用工作落实;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各科室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督查,强化考核。

    (三)做好宣传教育。各科室要立足“信用福州”网站,围绕全区的重点和热点工作,及时发布“信用工作”福州动态,确保周周有信息,每月至少发布5条信用工作信息,形成制度,纳入考核。并与各种媒体积极互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引导作用,积极推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和亮点的正面报道,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力度,全面展示信用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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