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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18-01-26 12:04 来源:鼓楼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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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榕政综〔2016〕176号)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为主要内容,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司法行政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目的,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自觉行为规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部门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管理,提高社区矫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对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
    建立公务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上报。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信用管理工作人员的信用理论、实务运作能力的教育和培训。将诚信教育纳入队伍建设的培训内容,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建设守法信用、高效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大力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建立完善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信用档案。建立信用记录披露制度,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突出对诚信律师事务所的示范宣传,推荐诚信律师事务所参与行业内外各类评比。加强整治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失信案件予以披露曝光。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诚信自律管理。鼓励律师事务所开展信息公开公示、进行社会责任认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三)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公信建设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把实施发展规划,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为民办实事的情况以及其他政府履约和守诺服务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杜绝出现不兑现承诺的行为;建立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惩戒依据。
    (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传统道德文化。以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建好用好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多种手段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群体、树立诚信典型。把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诚信主题,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将诚信建设要求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中心、处、所)要切实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本部门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承担的职能、工作目标要求,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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