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婚姻登记处自2019年6月起,开始启用《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此告知书用于婚姻登记时,婚姻登记员当面向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信用风险提示,并请当事人签名确认;登记完成后,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两份告知书与其他婚姻登记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明确了婚姻登记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的四种失信行为:一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二是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三是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四是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如违反上述四种行为,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此因个人不诚信行为引起的信用惩戒、各类法律责任一律由个人承担。
经统计,从2019年6月起截至目前,已有22004位新人签订了此项告知书,构建了个人婚姻登记信用档案。《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的启用,是个人信用管理的大提升,将有助于提升当事人对个人信用的重视程度,提升婚姻登记当事人的个人信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婚姻登记领域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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