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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简报(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

时间:2020-07-20 17:22 来源:鼓楼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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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简报: 

  我局依法处理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我局依法对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与福建瑞博科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众泽(福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2019年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采购项目(编号:[350102]FJDS[GK]2019007-1)的采购活动过程中使用相同客户端制作标书。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福建省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第一点“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20191231日,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2737.5元人民币罚款,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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