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6号)精神,马绍良、林佳楠申报个人创业租金补贴,其中马绍良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市鼓楼区绍良食品店,经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斗西路16-1号店面;林佳楠经营实体名称:福州三妖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一期S2#楼16层17办公。经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地考察,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以上申请人符合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电话:0591-87617424;
地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联系人:陈女士。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