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龄代表: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2002号建议《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和建设的建议》,由我局作为分办单位,现就“加大力度改善老旧小区设置充电桩条件”涉及我局业务内容,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我区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过程中,对有条件的小区均预留智能充电桩建设场地及预埋管道,以便后续引进社会资本,加装智能充电设备。自2018年我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居民意见,在改造过程中利用杂乱绿地或闲置场地新增停车场地,并做好管道预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后由街道设施引进企业进行安装。智能充电桩建设作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的子项之一,遵循老旧小区改造的程序,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由街镇完成小区业主的征求意见工作,改造方案由业主依法表决并通过公示期后,由所在街(镇)和村(居)民委员会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由设计单位对改造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改造方案将再次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近年来,完成改造的宏扬新城、温泉花苑、米兰花苑等老旧小区已成功引进社会资本,加装了智能充电设备。
专此答复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