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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8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4-11 15:35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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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炜昀代表: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86号《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的建议》由我局作为分办单位,现就涉及我局的“规划小区充电区域,完善充电设备”事宜,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我区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过程中,对有条件的小区均预留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场地及预埋管道,以便后续引进社会资本,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备。根据福州市鼓楼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的程序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由街镇完成小区业主的征求意见工作,改造方案由业主依法表决并通过公示期后,由所在街(镇)和村(居)民委员会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由设计单位对改造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改造方案将再次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自2018年我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居民意见,在改造过程中将小区内原有的停车棚进行修复或增设停车棚,并做好管道预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后由街道设施引进企业进行安装。现除少部分没有建设条件的小区外,该项工作已实现了全覆盖,为小区居民的日常出行大大提供了便利,使居民有更大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专此答复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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