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安鑫捷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4月14日依法对你(单位)非法转让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鼓市监列严〔2025〕第000013号),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你(福州安鑫捷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非法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你(福州安鑫捷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行为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现决定将你(福州安鑫捷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鼓市监列严〔2025〕第00001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林德月、柯思敏 联系电话:0591-87310363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28号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