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采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 2025年4月 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处罚决定(榕鼓市监处罚〔2025〕70号),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处罚决定书(榕鼓市监处罚〔2025〕70号),内容是:当事人转让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所指的“转让营业执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福州市采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详见附件 (榕鼓市监处罚〔2025〕70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处罚决定书 (榕鼓市监处罚〔2025〕7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陈淑凤、王宝珍 联系电话:0591-87539652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二层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