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硕齐商贸有限公司 :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转让福州硕齐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违反登记条例出卖营业执照,上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福州硕齐商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文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行政处罚告知书及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林梦岚 联系电话:0591-87550855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184号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