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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福州市夏木雅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鼓市监(水部)罚告〔2025〕4号

时间:2025-01-21 17:36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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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夏木雅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转让营业执照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18年9月至10月,李江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注册了福州石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夏木雅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利用上述公司材料到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相应的对公账户,随后将上述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相关材料以合计人民币 7540 元卖给石诚涵(已故)。而福州市夏木雅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注册登记始即并未从事经营活动,且经我局现场核查福州市夏木雅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的企业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4层4K-12单元”并无门牌号,整层均为其他公司,未见福州市夏木雅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招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吊销福州市夏木雅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涵、卢动静             联系电话:8337127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海潮路163号二层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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