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银谷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184家内资企业(名单附后)吊销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银谷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174家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并且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银谷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174家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福州鱼多多日用品咨询服务部等10家个人独资企业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并且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福州鱼多多日用品咨询服务部等10家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银谷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184家拟吊销的内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