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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中毒!紧急提醒:这类药材不可误食→

时间:2024-11-11 15:50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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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金秋进补,冬不受苦”,秋季是养生的好时节,爱养生的人会选择食用中药材进补。其中一些人有食用草乌或用附子炖煮鸡肉、排骨、猪脚的习惯,还有人会用草乌泡酒治疗风湿骨痛。
  但要注意了!草乌、附子等中药材含乌头碱有剧毒!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
  草乌、附子属于毒性中药材,其主要成分乌头碱类对人体毒性极强,0.2毫克的乌头碱就能让人中毒,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炖煮等普通加热方式无法完全破坏其毒性。
  乌头碱急性中毒表现主要有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三大系统的症状。若不慎食用了含有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或泡酒,出现口舌麻木、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尽快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
  为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提醒大家:
  一、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绝不要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邀约他人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造成中毒的,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民事责任,情形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家庭自制的含有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用于外用的泡酒,应当标识清楚并妥善存贮,严防误饮误食造成中毒事件发生。
  四、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麻木、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避免延误抢救时机。
  五、如因疾病确需服用,应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经过科学炮制的草乌、附子,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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