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反馈福州市鼓楼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4〕38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提出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逐一梳理,并全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综合协调、指导逐项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是对标对表,压实责任。我区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工作目标和整改时限,按照“三个相结合”(短期与长期、补短与提质、局部与整体)原则,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园舍条件、师资待遇、教师编制、管理工作等4个方面问题,逐条推动落实整改要求。
三是强化督导,推动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强化落实过程督导,收集整改进度,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适时通报,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死角。
二、突出工作重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
(一)针对办园条件存在短板方面
我区已完成小柳幼儿园、保利幼儿园等园所建设任务,新增学位630个,并通过改扩建园所、控制招生人数等措施,实现2017年后建设幼儿园生均游戏场地面积和生活用房面积达标率100%;2017年前规划园所达标率66%,达到50%以上要求。
(二)针对师资待遇还有差距方面
1.由区教育局负责加强幼儿园的指导工作,并建立监督机制,要求新聘教职工入职即办理“五险一金”,已达退休年龄返聘的员工需办理工伤保险等,并通过加强宣传指导等方式鼓励和动员教职工足额缴纳个人份额,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我区加强对幼儿园教师员工待遇的监督检查,对于工资偏低的园所及时予以指导,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教师待遇纳入幼儿园年检指标和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基本条件,凡在本年度年检前还未整改到位的幼儿园将不能通过本年度民办园年检,普惠性幼儿园暂停当年普惠性幼儿园资格,直至整改到位。经本学年摸底检查,我区各园教师工资待遇均达到指标要求。
(三)针对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方面
1.目前,区教育局已与现有小区配套非普惠性幼儿园开展磋商,部分幼儿园已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申报。
2.我区进一步加大普惠资金使用的规划力度,要求各民办普惠园在申请资金过程中,做好资金使用计划表的拟定,区教育局根据每年年检情况,做好各园计划表的审核和指导工作。每年第三方审计部门审计普惠资金使用情况需结合各园的资金使用计划表进行审计,指导并督促幼儿园将普惠资金用于本园薄弱的项目,合理规范使用普惠资金,不断提升办园条件。
3.我区已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校园膳食管理工作。针对存在场所问题的幼儿园,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指导、督促,确保合理规划布局,有效利用现有空间。由幼儿园进一步加强食谱的公示和食品留样工作,并将以上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重点督查范畴,与园所年度年检直接挂钩。
(四)针对教师编制管理和配备有待加强方面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省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我区进一步核定幼儿园教职工控制数,规范幼儿园登记注册管理,优化教职工配备。我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理顺区属公办园人员归属关系,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均衡调配各园教师,助推学前教育发展。
三、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鼓楼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督导评估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成果,力争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申报国家评估认定为契机,强化各部门责任落实,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作为我区教育战略任务和民生工程,在政策上重点考虑、制度上优先保障、工作上优先安排,不断提升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监测复查。建立常态化学前教育评估监测复查机制,将各园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重要指标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学前教育常规和重点监测,针对园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体制机制保障程度降低、保教质量下滑的现象予以警示,督促整改。
(三)进一步推进全面提升。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在已取得较好整改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特别是在涉及长期和发展的问题,进一步健全措施机制,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化解重点难点,推动学前教育进一步安全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