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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西街道后县山28号-5号住宅招租公告

时间:2019-03-11 11:32 来源:鼓楼区鼓西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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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后县山28号-5号住宅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后县山28号-5号住宅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后县山28号-5号住宅

11010

315

3(不含2个月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押金:3个月租金。

  4、装修期:2个月(不含在叁年租期内)。

  5、租赁用途:住宅(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符合社区、物业、街道管理,不得转租)。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7、竞价保证金:200,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180日内移交。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竞租标的无装修,有电无水,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若因租赁物被政府征收等而产生的征收安置补偿款及产权调换的房屋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不得因征收安置补偿向出租方或拆迁人主张拆迁安置补偿。政府对承租人投入的租赁物装修部分的补偿款项在扣除政府应扣费用后归承租人所有。若政府文件及补偿项中无明确对租赁标的的装修部分进行补偿的,出租方无需对承租人进行任何补偿。

  6、如租赁物发生政府收储土地、市场搬迁等情况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提前届满。届时,承租人保证在出租方发出的搬迁通知日期内无条件搬迁,并交还租赁物及其钥匙,出租方无需对承租人进行任何补偿。

  7、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的次日起5日内自行清理搬离租赁房屋内物品,逾期无故不腾空搬离,承租人所留物品自愿视为放弃所有权之弃物,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同时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押金并有权自行收回租赁房屋,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因诉讼而发生的聘请律师代理费)由承租人承担。并且承租人应按月租金的双倍支付逾期腾空搬离房屋的占用费直至腾空退还房屋为止。

  8、承租人必须在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9、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1、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住宅使用(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符合社区、物业、街道管理,不得转租)。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2、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竞租提示书》、《意向竞租申请表》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竞租提示书》、《意向竞租申请表》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2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19年3月22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19年3月22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9年3月22日17时。

  5、看样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28183208。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9年3月25日15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5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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