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商务大厦项目位于鼓楼区五四路与湖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已取得规划许可,现申请将第39层中空封板,封板后计容面积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件。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6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801615,地址: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附件一:海西商务大厦项目拟调整总平图
附件二:海西商务大厦项目原批39层平面图
附件三:海西商务大厦项目拟调整39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