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鼓楼区全域旅游手绘地图制作及智慧导览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90102022-1
项目名称:鼓楼区全域旅游手绘地图制作及智慧导览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鼓楼区全域旅游手绘地图制作及智慧导览系统建设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70000 |
700 |
注:
1、投标人可按采购包投标,对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字数限制,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招标文件售价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3)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传 真: 0591-87316927
2、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更正为:“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投标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号中“一、信用记录”。
a10关于投标人的资格标准中“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补充说明:针对投标人的资格标准中“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可选择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a11落实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五章。
a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a13其他: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18号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明晨 0591-87112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欧文浩、林可盛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文浩、林可盛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