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HZ-CS-2024027-1(招标文件编号:FJHZ-CS-2024027-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选聘“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8F06-06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0.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选聘“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
为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在接管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前开展调查,制定或修改问卷调查,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等 |
协助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协助解答业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处理方面的咨询,并按要求办理其他事项等 |
2年 |
为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接管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所需履行的业主决议、合同签署等程序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并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书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津钟(组长)、黄丹青、周尼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按成交金额*1.5%计算,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
(1)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未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格标准:“(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磋商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福州闽众律师事务所、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资格性审查通过。
2、符合性审查:福州闽众律师事务所、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符合性审查通过。
3、成交人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最终评审得分:86.91分。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账号:59190615131080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
联系方式:詹女士87523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林少明、陈祥敏、刘苏华0591-38165630-4(财务:0591-2833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少明、陈祥敏、刘苏华
电 话:0591-38165630-4(财务:0591-2833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