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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选聘“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

时间:2024-04-23 11:41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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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选聘“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CS-2024027-1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选聘“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及要求

  服务时间

  预算(元)

  保证金(元)

  1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选聘“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2年

  120000

  24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有)。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定条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1)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提供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现场获取:直接至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材料。(2)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附件或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首页(http://fjhzzb.com/)“下载专区”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完整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同时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申领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发邮件至我司(均须加盖公章),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具体流程:邮件递交材料。供应商邮件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邮箱地址:3621577571@qq.com。材料审核。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第二个工作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0591-38165630-1)。审核未通过的,请在磋商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时间以获取磋商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        

  联系方式:詹女士 87523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林少明、陈祥敏、刘苏华 0591-38165630-4(财务:0591-2833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少明、陈祥敏、刘苏华

  电 话: 0591-38165630-4(财务:0591-28331909)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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