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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

时间:2023-10-23 16:09 来源: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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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CS-2023150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27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27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及要求

数量

预算(元)

保证金(元)

1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项

298277

298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至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 

(10) 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特定条件: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购买:直接至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材料。 注: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务电话:0591-2833190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6号         

联系方式:王丰田 8837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林锦芬、林少明、陈真 0591-38165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锦芬、林少明、陈真 

电 话: 0591-38165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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