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鼓楼区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鼓楼区检察院大楼零星修缮工程
2.备案编号:A1-RMJCY-XJ-201801-B1225-IDN
3.项目编号:FJXCJFZ(2018)GC002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修缮工程 |
1批 |
174800 |
否 |
174800 |
3000 |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合同包1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期 环境标志清单执行。(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6)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 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 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8)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若有) |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
企业资质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8 日起至2018年 4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 4 月 12 日上午 09:00 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10.1谈判时间:2018年 4 月 12 日 上午 09:00 ;
10.2谈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福州市洪山镇江滨西路56号
联系人:王丰田 联系方法:0591-88376630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联系人:陈天翔
联系方法:0591-8757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