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街道琴湖社区决定对家具厂宿舍电动车停车棚建设、墙体拆除、雨水井修复、汽车智能道闸安装、门卫室翻新及小区门口美化加装小区名称等“参与式”协商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鼓楼区华大街道琴湖社区居委会
二、招标概况
1、招标项目:家具厂宿舍电动车停车棚建设、墙体拆除、雨水井修复、汽车智能道闸安装、门卫室翻新及小区门口美化加装小区名称等工程项目(因流标第二次招标);
2、竞标方式:公开竞价;
3、项目内容及要求;(附件到社区领取)
4、最高控价:55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包含100万);
3、投标人应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项目,具有服务项目经营范围;
四、付款方式:以对公转帐付款,施工方提供正式发票(含发票普税)。
五、中标人确定:以最低投标报价方为中标单位。本工程控制价55000元,如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为废标;如遇相同最低报价,则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1、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五四北路436号益力公寓2座1层华大街道琴湖社区办公室;
3、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元),并保证于7月2日下午6:00(北京时间)前在本公告提供的账户到账,投标人必须使用公司的基本账户转汇保证金,个人账户不予以确认,届时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开标结束后未中标者退还押金,中标者的押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对中标后弃权的投标者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服务项目合同的中标者,押金一律不予退还;同时,竞标者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到华大街道五四北路436号益力公寓2座1层华大街道琴湖社区办公室领取相关投标材料。
4、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持法人代表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需不少于三家方可开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相应的资质复印件;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湖东路18号鼓楼区华大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招标人将在开标前一小时接受投标人密封的报价单。
九、解释权:招标公告解释权归华大街道办事处
十、投标押金转账账号: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琴湖)
100012420610010001
福建海峡银行庆城支行
联系人:李云浩 联系电话:87725791
华大街道琴湖社区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