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州乌石山高爷庙修缮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石山东麓的天皇岭巷道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7560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文化站高爷庙修缮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福州乌石山高爷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质量验收标准,并经文物部门及文物专家组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加洋路27号,邮编:350001 ;
电子邮箱: / ;
电话:13164828257;
联系人: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5930381,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加洋路27号
电话:0591-8859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