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55号)文件精神,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在本企业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福州市用工企业可申请享受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福州市已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在我区共699家企业(吸纳2896名脱贫人口)名单中,有127家企业(吸纳2111名脱贫人口)已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向我中心提交“福州市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其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福州市人社局“补助标准由各县区按市财政局下拨分配的资金额度与企业吸纳脱贫人口数自行确定”的原则,我区跨省就业资金共141万元,人均分配标准为667.93元。
现将在规定时间内已经提交申报材料的127家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电话:0591-87617424;地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人:林女士。
附件:2022年鼓楼区吸纳跨省劳动力奖补企业名单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