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56号)精神,我局拟发放2020年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资金(中央财政直达资金)94.43万元。
第一类为定西籍建档立卡户,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2019〕2号)规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补助,共计12家企业408人,拟发放企业一次性吸纳奖励补助40.8万元。
第二类为中西部地区来闽就业贫困劳动力。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8号)精神,制定我区吸纳其他省外贫困劳动力奖补标准为每人821.2元,拟发放319家企业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53.63万元。
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1月17日,如对拟申请奖励补助企业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区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91-87524244,87617424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来信来访地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附件:1.鼓楼区吸纳省外贫困劳动力就业企业名单
2.2020年鼓楼区发放企业吸纳定西籍贫困户人员奖励补助公示名单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