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发展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粮食、肉蛋菜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新进展,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安定稳定,一产增加值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稳居全省前列,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农业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扣“一个篇章”总目标、“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四项重点任务,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全面落实强省会战略,重点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超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做大做强特色现代农业,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确保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确保粮食安全。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等扶农稳粮政策,推广超级稻20万亩、优质稻20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1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45万吨以上。提升粮食储备加工能力,完善储粮基础设施,推进城区老粮库迁建和粮食企业改革。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加强粮食监测预警,拓展粮食产销协作平台功能,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完善粮食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增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全力推进粮食种植、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环节节粮减损,加大节粮爱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
2.丰富“菜篮子”产品。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县级抓落实责任。强化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统筹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保持在10.8万头、规模养猪场保持在139家以上。加快推进琅岐“菜篮子”基地建设。新建设施农业2000亩以上,扶持蔬菜基地在“春淡”“秋淡”期间种植叶类菜1200亩以上。大力发展蛋禽产业,重点推进永泰金蛋、梅林蛋鸡等项目建设,新增设施蛋禽50万羽以上。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活禽定点屠宰管理模式,建成供应主城区和高新区的家禽定点屠宰场。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支持建设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预警,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确保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7.5%以上。
3.加快发展现代渔业。统筹布局渔业发展空间,加快东瀚等“海洋牧场”建设。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培育壮大远洋渔业龙头企业,建设现代化远洋渔业船队,支持远洋渔获上岸,加快推动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实施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鼓励发展普通工厂化、全塑胶养殖渔排、深水抗风浪网箱、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下水“百台万吨”深远海智能养殖平台2套,力争水产品产量增长4%。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养护,优化海洋捕捞业,开展10场以上放流活动。
4.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加快推动闽江防洪提升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一闸三线”工程、霍口水库工程、“高水高排”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万亩。扎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防治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害,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监测、预防和管理。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机制。加强气象灾害、海洋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以气象灾害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新发展林果业要引导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做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开展耕地抛荒撂荒治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2.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水平。
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推广应用“数字农田”管理模式,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完成闽清岭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建设,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机械、智能机械。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进我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二期)建设,重点建设10个以上现代农业智慧园、省市农业物联网应用项目。完成连江县黄岐国家中心渔港“智慧渔港新基建试点项目”建设,实施福清、连江人工鱼礁项目建设。
3.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加大对橄榄、福橘、茉莉花和福清山羊、长乐灰鹅、闽清毛脚鸡、福建黄兔等重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力度。大力示范推广青梗菜、秀珍菇、绣球菌等特色品种,实现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开展特色品种育种攻关创新,支持连江官坞绿鲍、福州金鱼等新品种保种与优质种苗规模化繁育。推进畜禽供种场升级改造,提升2个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良种供应能力。加快福州市种子产业园建设,培育种业创新领军企业2家,在琅岐、福清等农产品主产区建立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展示评价点。强化品种管理和种业市场监管,净化种业市场环境。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采取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将易致贫返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致贫返贫。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监测预警机制,畅通急难事项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受理渠道,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组织重要工作内容。
2.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梳理确定一批以脱贫村为主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人口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帮助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多渠道开发各类型乡村公益性岗位,广泛吸纳安置我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开展“雨露计划”培训,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子女予以助学补助。支持脱贫地区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3.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监测帮扶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定期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家访工作。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低收入人口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4.深化帮扶协作机制。持续深化“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工作机制,落实闽宁对口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施结对帮扶,选派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赴固原市开展帮扶。促进产业梯度转移,互推文旅市场活动信息和线路,积极引导我市优势特色企业入驻闽宁产业园区,联合固原市开展青年创业就业帮扶工作。协助宣传推介宁夏及固原特色产品,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采购宁夏产品。推进劳务协作,贯彻闽宁协作就业补助政策。强化省内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全市9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11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每年落实对口帮扶资金不少于1200万元。深入开展福州宁德、福州莆田山海协作,推动区域协作。
四、加快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1.促进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围绕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竹木花卉等七大优势特色产业,统筹推进闽清茉莉花茶产业园、福州金鱼产业园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福清一都枇杷、罗源起步食用菌等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新增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一村一品”专业村(示范村)36个。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下经济重点县建设。大力打造“福”字号农业品牌,持续提升福州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支持永泰青梅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新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数量22个,培育省著名农业品牌2个以上、市知名农业品牌10个。开展福州鱼丸“神州行”巡展,开设福州鱼丸品牌店300家。办好2022年渔业周·渔博会、第三届菌博会等活动,提升福州鱼丸、茉莉花茶、金鱼、橄榄等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2.打造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力争七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2500亿元。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20个,建成马尾深海时代产业园、连江长恒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加快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链,落实好链长制,做大做强水产品、油脂加工、果蔬食用菌产品、肉蛋制品、休闲健康食品、茉莉花茶等6大类绿色食品产业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加快福州乡村旅游平台建设,支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农(渔)文旅结合等新模式,在市区和景区周边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和乡村旅游特色村。
3.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乡村物流产业发展,推动三级物流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优化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加快研发快递进村电子地图,实现快递进村情况可视化。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扶持市级蔬菜基地建设田头市场低温处理设施,提高蔬菜市场供应保障调节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
4.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创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培训高素质农民15500人次以上。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发挥城市就业带动作用。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做好县域就业的农民工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工作,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支持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格落实“河长日”“河湖长制”,抓好闽江、敖江、龙江等重点流域及小流域综合治理,打击非法采砂,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94.4%。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分别减少2%以上。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探索建立秸秆、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机具回收处理体系。推行“林长制”,植树造林5.9万亩,改造提升低质低效林、疏林地8.37万亩,建设森林景观带0.52万亩。推动闽江河口湿地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探索林业碳中和试点,强化海洋碳汇基础能力。落实“湾滩长制”,推进1115个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常态化开展海漂垃圾治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82%以上。
6.深化农业对台对外合作。高质量建设福清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加快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新引进台资农业企业15家以上,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深化乡建乡创服务榕台合作,支持重点合作项目建设。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工程,力争创建3家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持续拓展“海丝”合作,深入挖掘以福州茉莉花茶为主题的“世界茶港”资源禀赋,加快推进海峡(福州)茶文化广场建设。密切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间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农业对外合作,推动春申集团印尼魔芋繁种及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加强对外渔业交流,拓展“一带一路”合作,重点支持宏龙印尼综合虾养殖和宏东圭亚那等境外渔业项目建设。
五、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强化乡村规划编制实施。试点选聘村镇责任规划师、乡村规划专员,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245个村镇规划编制。强化用途管制,严格规划实施管理。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以县域为单位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落实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和原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利用,设立一批乡村非遗传承基地。
2.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试点建设,完善建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新建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100公里,支持155个村庄纳管并网或配套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进250个以上村庄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运营,增加一个县全域落实生活垃圾市场化运营,每个县(市、区)增加一个示范乡镇全镇域落实农村垃圾分类机制,完成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4个县(市、区)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就近就地利用处理。深化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推进裸房整治3200栋以上。新启动1个崇尚集约建房县建设,新增9个集镇整治样板建设项目,逐步消除农房“高大裸空”现象。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动绿盈乡村“提档升级”,培育打造“绿盈乡镇”。在全市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积分制。
3.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通乡达村路网布局规划,实施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工程,推进通2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79公里,改造危桥6座。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完善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延伸发展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新增受益人口15万人。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布局建设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建成乡村电气化项目26个。推进农村户用光伏等清洁能源建设。加快建设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市县乡村四级应急广播体系,持续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扩大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推动乡村振兴直播产业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通信设施整治行动,加强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规划建设。
4.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办好乡镇高中,继续做好薄弱校委托管理、乡村温馨校园和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全面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鼓励职业学校设置涉农专业。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教师支教帮扶和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加快健康乡村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提标,促进村卫生所规范运行。依法实施全面三孩政策,力争实现普惠性托育机构县(市、区)全覆盖。开展“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维护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新改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所;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全市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不少于250所。健全乡村公共体育和文化服务体系,新建或提升改造3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新建100个升级版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广场等主题功能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活跃乡村群众文化生活。
5.抓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展开。持续开展省、市乡村振兴试点镇村建设,加快建设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45个省级实绩突出村,不断推进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新培育打造乡村振兴中、高级版试点村60个以上。继续实施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乡村振兴市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00亿元以上。按照“串点连线成片”原则,新打造提升10条以上乡村振兴精品线路,加快形成“以点促线、以线促片、片片联动”的良好发展格局。
六、改进和完善乡村治理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实施党建民心工程,全面深化近邻党建,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强化乡镇、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大力推行跨村联建,开展富民强村堡垒行动,探索形成“千村试点、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县乡村联创机制。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加强换届后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大力推行村干部异地挂职锻炼,试点推行“导师帮带制”,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以闽清县为试点,推动各县(市)区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坚持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限期解决问题。
2.完善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推进乡村治理试点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建设乡贤参事会,开展村级事务议事协商。以“乡贤助力服务团”为依托,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兴业,捐资捐物,发展公益事业。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快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3.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引导农村社会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跟党走。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从全覆盖到高质量提升,创建一批全国、省级文明村镇和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大力弘扬红色文化、优秀农耕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五进”宣传、“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弘扬新时代乡村风尚,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4.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村(居)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地区警务室规范建设,落实农村警务网格民警兼任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制度。全面推进社区建立“信访评理室”,发挥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深化“四门四访”机制,加快三级信访矛盾联调中心建设。持续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
七、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1.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拓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加强承包地确权数据的保管、更新、使用和安全保密等工作,推动落实县级承包地确权档案验收移交入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保管。进一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强化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盘活土地资源,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2.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优化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工作。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加大清理批而未供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通过盘活存量带动增量,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要。
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回头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线公开、在线监督。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推进75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建设。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加强赎买林管护,加快闽侯白沙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建设。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
4.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做大做强327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争取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15家以上,创建5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继续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整县示范提升行动,新培育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家、家庭农场示范场17家,推进100个村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完成生产托管服务8000亩。布局建设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为中小农户提供社会化的育秧育苗、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等全过程农业生产服务。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1.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完善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用好实绩考核、绩效考核等做法,持续完善督查督办、末位约谈、专题推进等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召开10场乡村振兴专题现场会,推动互学互鉴、比学赶超。开展《福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总结评估。
2.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健全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完善议事规则,推进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
3.强化财政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支持,压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项目给予支持。坚持滚动管理、接续实施,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
4.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持续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基础风险金”政策,支持推广“橄榄贷”等特色农业金融产品。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推动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健全农村信用评价机制,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气象指数保险服务业务,加强设施蔬菜种植、设施畜禽、设施食用菌、特色水果、茶叶种植等农业保险工作并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
5.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强化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管理服务,鼓励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联建共建。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新选认省市级科技特派员500人以上,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县级结合实际整合农村“六大员”岗位,提升队伍活力。实施乡镇基层人才成长计划,全面落实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选调生计划,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施展才华。强化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继续选派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专员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党政干部、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艺术家、劳动模范和工匠等技能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