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民政办、鼓楼老年公寓:
根据区领导批示,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决定向我区部分民政对象发放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发放对象:我区受疫情影响低保、特困、孤儿。
二、发放标准:每人988元。
三、以上资金从临时救助资金列支,要加强发放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发放对象、规范发放,公开发放标准和范围,使发放工作透明公开,确保专款专用,务必抓紧发放工作,及时将发放明细表和电子档案上报区民政局。
特此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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