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6号),林承院、陈武申报个人创业租金补贴,其中林承院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林承院餐饮店,经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高桥巷71号;陈武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新爱服装商行,经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福新路263号。经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地考察,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以上申请人符合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电话:0591-87617424;
地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
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联系人:陈女士。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