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我局收到上级下拨彩票公益金728.59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2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下拨159.69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下拨546.9万元。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22万元,用于购买养老机构消防智能电控设备,于2023年11月下拨安泰街道2万元、南街街道3万元、华大街道1万元、五凤街道4万元、洪山镇10万元,鼓东街道2万元。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159.69 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等方面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59.53万元。
1.2023年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及床位运营补贴资金47.53万元。用于支付福州市五福缘老人养护中心12.12万元、福州市鼓楼区康养老年公寓6.68万元。合计18.8万元,报账材料已交财政走支付流程。余28.73万元,因2021年7月起,金太阳未按照与鼓楼老年公寓签订的《福州市鼓楼老年公寓经营权承包合同》条款,欠缴承包费468万元及老年公寓在编人员工资23.78万元等费用。由于金太阳未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我局根据区委巡察意见以及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清查要求,通过律师函、暂缓发放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加大催缴力度,督促金太阳尽快支付拖欠的款项,先后向该中心发出催缴函6份和1份律师函,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形式催缴。2023年已2次约谈金太阳有关负责人,就其拖欠老年公寓经营承包费、老年公寓在编人员工资等事宜进行约谈。经咨询法律顾问,并根据区财政局及审计局意见,现拟安排将相关资金先行拨付至区老年公寓账户,再用于对冲所欠经营权承包费及应付员工工资,解决资金拖欠问题。
2. 2023年第二批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资金-特困老人和困境儿童探访关爱服务补助83万元。拟结合鼓楼智慧养老应用使用,为鼓楼区困难群体探访关爱打造多场景服务,并兼顾困境儿童探访关爱服务。目前该项目通过2023年12月19日区政府专题会、2024年5月21日第二次区政府专题会讨论研究,对扩大服务范围、项目的实用性、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性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调研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再次进行优化调整,待报区政府通过后使用该笔资金。
3、2023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服务资金29万元用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于2023年9月下拨鼓东街道2.9万元、鼓西街道2.9万元、温泉街道2.9万元、东街街道2.9万元、南街街道2.9万元、安泰街道2.9万元、华大街道2.9万元、水部街道2.9万元、五凤街道2.9万元、洪山镇2.9万元。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0.16万元。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0.16万元, 用于孤儿体检,我区孤儿未有意愿参与体验,因此造成结余未支出,下一步,我局也将再次动员孤儿家属,做好宣传,如有意原参与体检的孤儿,将及时使用此项经费。预计2024年下半年使用完毕。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下拨546.9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46.9 万元。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等方面如下:
1.下达2023年百岁老人慰问金7.2万元,用于百岁老人慰问,于2023年下拨华大街道0.45万元已经发放给老人,剩余6.75万元在本局,因2023年初报送百岁老人数较多,未使用完,余款2024年支付。
2.2023年百岁老人慰问金提标经费4.8万元。用于百岁老人慰问,于2023年下拨华大街道1.05万元已经发放给老人,水部街道2.1万元已经发放给老人,五凤街道0.9万元已经发放给老人,洪山镇0.75万元已经发放给老人。已完成项目全部支出。
3.2023年长者食堂第一批市级奖补资金285万元。该笔经费用于奖补长者食堂运营良好的点位。经过市局综合评价,鼓楼区共7个街镇(10家长者食堂)获得奖补。目前鼓西街道已将90万经费下拨3个长者食堂,每个长者食堂30万元,其中陆庄长者食堂已提供审计佐证,其余两个长者食堂将尽快使用该笔经费。水部街道已将30万经费拨付至长者食堂并已提供佐证。五凤街道湖前长者食堂因场所由街道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资金拆分工作。南街街道奖补资金30万,已督促运营商尽快提供佐证,待审核通过后再将该笔经费拨付至运营商。鼓东街道60万已于4月提交至财政所、温泉街道5万已于6月提交至财政所、洪山镇60万已于3月提交至财政所,待区财政下拨至对应社区。
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205万元,于2023年12月已下拨我区各街镇195万元。余额7.5万元涉及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金太阳”)暂未拨付,因2021年7月起,金太阳未按照与鼓楼老年公寓签订的《福州市鼓楼老年公寓经营权承包合同》条款,欠缴承包费468万元及老年公寓在编人员工资23.78万元等费用。由于金太阳未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我局根据区委巡察意见以及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清查要求,通过律师函、暂缓发放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加大催缴力度,督促金太阳尽快支付拖欠的款项,先后向该中心发出催缴函6份和1份律师函,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形式催缴。2023年已2次约谈金太阳有关负责人,就其拖欠老年公寓经营承包费、老年公寓在编人员工资等事宜进行约谈。经咨询法律顾问,并根据区财政局及审计局意见,现拟安排将相关资金先行拨付至区老年公寓账户,再用于对冲所欠经营权承包费及应付员工工资,解决资金拖欠问题。
5、2022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32.6万元,于2024年7月支付福州市鼓楼区康养老年公寓4.01万元、福州市鼓楼区五福缘老人养护中心8.48万元。合计12.49万元,报账材料已交财政走支付流程。余20.11万元,因2021年7月起,金太阳未按照与鼓楼老年公寓签订的《福州市鼓楼老年公寓经营权承包合同》条款,欠缴承包费468万元及老年公寓在编人员工资23.78万元等费用。由于金太阳未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我局根据区委巡察意见以及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清查要求,通过律师函、暂缓发放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加大催缴力度,督促金太阳尽快支付拖欠的款项,先后向该中心发出催缴函6份和1份律师函,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形式催缴。2023年已2次约谈金太阳有关负责人,就其拖欠老年公寓经营承包费、老年公寓在编人员工资等事宜进行约谈。经咨询法律顾问,并根据区财政局及审计局意见,现拟安排将相关资金先行拨付至区老年公寓账户,再用于对冲所欠经营权承包费及应付员工工资,解决资金拖欠问题。
6、2022民办养老机构责任险补助4.09万元,于2024年7月支付五福缘老人养护中心0.79万元、康养老年公寓0.31万元、福颐养老服务股份公司0.6万元、福茵颐园(福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0.38万元、福建乐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0.16万元。合计:2.24万元,报账材料已交财政走支付流程。余额1.85万元,因2021年7月起,金太阳未按照与鼓楼老年公寓签订的《福州市鼓楼老年公寓经营权承包合同》条款,欠缴承包费468万元及老年公寓在编人员工资23.78万元等费用。由于金太阳未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我局根据区委巡察意见以及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清查要求,通过律师函、暂缓发放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加大催缴力度,督促金太阳尽快支付拖欠的款项,先后向该中心发出催缴函6份和1份律师函,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形式催缴。2023年已2次约谈金太阳有关负责人,就其拖欠老年公寓经营承包费、老年公寓在编人员工资等事宜进行约谈。经咨询法律顾问,并根据区财政局及审计局意见,现拟安排将相关资金先行拨付至区老年公寓账户,再用于对冲所欠经营权承包费及应付员工工资,解决资金拖欠问题。
7、2022医养结合补助4万元,2024年5月资金下达后将报账材料已交财政走支付流程,于2024年7月支付福州市鼓楼区康养老年公寓4万元。
8、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在职奖补6.71万元,2024年5月下达后将报账材料已交财政走支付流程,已交财政走支付流程,于2024年7月已发放到个人账户。
联系电话:0591-87572832、87539124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