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规定,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将对林武星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必要时可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投诉电话:0591-87567114
四、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见附件2。
本公告公示期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
2024年7月4日
搜索
复制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