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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鼓楼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2-25 17:38 来源:鼓楼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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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鼓楼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组织部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区党代会的具体工作和全区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镇、街、区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及其它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市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呈报手续;负责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宏观协调、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手续;承办部分干部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三)指导全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向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四)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五)负责干部人事制定改革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具体做好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宏观协调和组织实施。

  (七)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度干部教育规划;负责区委管理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组织干事及村、居企事业单位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检查街(镇)、区直各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八)负责党务政务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专家、学科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牵头做好知识分子工作;掌握全区知识分子情况,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知识分子政策,并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才库,建立一支跨世纪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队伍。负责选拔和管理部分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优秀专家、科技副主任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组织部部门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

人数

组织部

  全额拨款

12

7

组织部干部举报中心

  全额拨款

4

3

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室

  全额拨款

2

1

鼓楼区城市基层党建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6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组织部部门主要任务是: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区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努力构筑首善之区人才高地,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建设“活优富美,首善鼓楼”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全面从严治党,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二)突出科学有效,健全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

  (三)突出好干部标准,大力抓好干部教育监督;

  (四)突出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五)优化人才环境,努力构筑首善之区人才高地;

  (六)对标“三个意识”,努力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组织部部门收入预算为1927.81万元,比上年增加76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9.4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88.4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27.81万元,比上年增加765.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5万元,公用支出46.40万元,项目支出1669.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39.41万元,比上年增加92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项目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3201(行政运行)257.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二)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881.44万元。主要用于非公党建协会经费、春节走访慰问经费、全区干部病困慰问费、非公党建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干部公开选拔工作专项经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党员教育专项经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经费、选聘事业编制社区党组织书记经费、临时工工资、全区干部档案整理经费、干部考察、外调经费、岷县干部培训经费、“两新”书记培训班经费、社区主干培训班经费全区干部培训班经费、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薪酬、大组工网终端扩容升级建设经费支出。

  (三)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增加持平。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申请“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50万元。主要用于外地组织系统到鼓楼考察交流。与去年相比持平,原因在于同城不接待,接待次数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原因是公务用车由区机关中心统一安排,我部现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组织部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0万元,比2018年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组织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组织部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组织部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2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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