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鼓财【2017】3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或参与起草市、区住房保障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参与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建设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建设、危房改造计划。
(三)承担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区住房保障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负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的申请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辖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和局属企业开发经营管理;负责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编制房屋修缮、装饰定额及技术规章。
(五)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负责全区未移交市不动产和交易中心的房屋登记信息和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为公检法、个人、拆迁工作查阅并提供权属登记信息等档案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合同备案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复核;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
(七)负责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全区直管国有房产经营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代管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区落实房屋政策工作;承担区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包括5个内设机构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行政 |
4 |
3 |
鼓楼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
事业 |
1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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