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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完善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服务环境
(二)负责对入驻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筛选、调整,指导入驻单位对审批流程的再造。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逐步精简服务流程。
(四)负责中心网络建设和网上审批信息系统的管理。
(五)负责窗口和网上审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入驻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六)受理对入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全额拨款 |
12 |
1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为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强化审批管理、规范平台运行、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全程服务,促进审批服务提速提效,着力打造鼓楼区最优发展软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持续提升党的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2)扎实推进审批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高效服务。
(3)强化优质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中心标准化管理水平。
(4)严格执行人员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养。
(5)优化提升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办事群众满意率。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收入预算为427.59万元,比上年增加82.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临聘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3.1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7.59万元,比上年增加8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2.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8万元,公用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272.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3.19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临聘人员增加,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基本支出155.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医疗、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绩效奖金支出。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目支出248.0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公费用、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临时工工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万元,比2017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0.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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