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团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在区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
(三)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五)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指导区青联和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鼓楼区团委 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区团委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 |
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团区委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团校培训、团干素质培训等活动。
(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和青联相关工作。
(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区团委收入预算为166.07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6.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动用单位净结余资金30万。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6.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3万元,公用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135.5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66.0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科目)30.57万元。主要用于1、人员经费21.54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3万。3、公用的支出4.8万元。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科目)135.50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社工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少先队工作、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团校培训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万,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人员支出预算表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
6、公用支出预算表
7、专项支出预算表
8、单位项目结余结转情况表
9、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鼓楼区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