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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13 17:20 来源:鼓楼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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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区审计、财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区属国有企业及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和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属、市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榕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隶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  财政核拨  6   5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街镇审计中心)  财政核拨   8   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主要任务是:
    (一)在率先意识上,要顺应新常态,率先争优创佳绩。
    我局将进一步增强率先争优意识,继续促进审计转型升级,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全方位提升审计人员能力,确保审计信息、统计工作在全市考评中继续处于前三名,至少一个项目获评全市审计系统优秀项目。为此,我局要继续在全市率先开展以下6个方面工作:
    1、要率先转变审计观念,推进审计全覆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把审计中心工作转移到服务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上来,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要求,区别不同审计对象,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对重点部门、单位如财政要每年审计;其他重点部门、单位按系统门类如街道、国企等,逐步推进;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安排审计项目计划突出重点,做到“大、中、小”与“点、线、面”的有机结合,注重审计资源整合统筹,发挥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2、要率先推行审计内容、重点、方式和结果运用的创新。在审计内容上,实现资金审计与政策审计相结合;在审计侧重点上,更加注重增量与存量相结合;在审计方式上,注重结果与过程相结合,更多关注绩效;在审计模式上,注重大数据收集、开发、运用;在审计问题的处理上,把握经济运行出现的新特征,透过现象看本质,客观求实,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
    3、加强科技创新,强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建设。强力推进审计方式手段创新,加强审计人员计算机技术培训;在去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数据深度分析+制度+绩效”创新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和探索数据化审计模式,今年计划将国有企业审计项目作为计算机重点推动项目,充分发挥计算机审计人员的能力,将审计信息化与审计实务相结合,有效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4、率先强化质量管理,控制审计风险。一是在审定权力和责任范围内,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确保不漏,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规范审计项目质量审核控制,对已出台的《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审定暂行办法》和重新修订建设项目二级复核、审理审定流程要不折不扣落实执行。在各县区中率先开展对审计项目从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报告阶段到审计整改阶段全过程的审计业务工作操作流程控制,明确操作过程的相关环节和步骤及完成时限,使审计项目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防范审计项目风险,确保项目审核结果客观公正。
    5、率先健全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加大审计成果转化。以审计项目为依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加强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归纳提炼带有普遍性、典型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意见,充分利用审计要情专报、审计信息等渠道,为区委、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同时积极总结审计工作中新方法、新思路和新经验,促进改进审计工作,推动审计事业发展。
    (二)在服务意识上,要适应新形势,服务鼓楼建设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六中全会对加强审计监督作出重大部署,我局必须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按照服务改革与发展、服务法治与民生的理念,做好以下工作:
    1、要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凡是符合改革取向,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利于民生福祉增进的,有利于省会首善之区建设的,都要积极支持、配合、促进和推动。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起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再创佳绩,推动我区审计事业发展。
    2、除了常态下突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同时实行重心下移,服务基层、关注基层热点问题,通过设立街镇审计办事处强化对基层监督服务,通过严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化、合法化,通过对扶贫救灾资金、再就业资金和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使用管理情况审计以填补财政性资金的监管盲区、维护了群众利益,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同时要加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和多年未审计的国有企业审计,还要积极主动做好与上级审计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努力保证我区各项工作能够得到上级审计部门客观公正界定。
    (三)在精品意识上,要践行新理念,打造精品审计项目。
    我局将强力推进审计质量再提升,继续打造精品审计项目,确保2017年评选的2016年审计项目中有一个项目获评全市审计系统优秀项目,同时按照将2017年年度计划审计项目全部实行精品化管理,从中甄选出一至二个项目作为重点打造为全市审计精品项目。从年度计划立项开始,准确把握每一项目审计内容和重点,抓好审计现场实施,同时树立“大审计”的观念,跳出“就审计而审计”、“就问题论问题”的局限。在审计力量受限的情况下,按照审计板块全覆盖,推进全区审计全覆盖的理念,今年拟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全面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提出针对性建议,以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提升转化审计成果,力争使国有企业审计成为精品审计项目。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收入预算为223.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0.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3.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6万元,公用支出29万元,项目支出25.47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33.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801行政运行(审计事务)116.48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行政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临时工等的经费支出,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等的审计经费支出。
    (二)2010899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隶属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及重点投资项目等的审计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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